公派项目

首页 > 交流合作 > 公派项目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阅读数: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高层次国际化水平,推动“双一流”创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具有创新意识的学生,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校外〔2022〕2号)的要求,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制定了2025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一、资助对象

我校中国籍(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各年级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年级硕、博士生须确保完成出国学习交流任务之后能如期回国进行毕业答辩)。

二、资助原则与名额

以学校高层次国际化、创建“双一流”大学为战略目标,以服务学科建设为核心任务,以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为落脚点,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及学科建设对标要求,重点支持一流学科建设及博士一级学科建设,同时兼顾其它特色和优势学科发展,总资助人数100名。

三、资助标准与办法

受资助学生在外交流时长为6-12个月,资助总额为每生6万元,由国际教育学院发放、导师监督落实。学生需根据自己学业、科研、就业及升学规划,妥善安排派出时段,征求导师同意后,确保毕业前能成功派出和返回。

鼓励学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主动联系国(境)外高校,已确定访问院校并取得对方院校邀请函的学生优先纳入受资助名额,优先派出。受资助学生出国(境)访问交流院校QS2025或QS2026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前1000名,或所交流院校(科研院所)相关学科为其优势学科。受资助学生在正式派出前须将交流院校(科研院所)信息报国际教育学院进行报备和审批。

学生在读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选拔办法

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

选拔流程为:学生经导师批准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按照选派条件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国际教育学院汇总、统筹后将复核名单报学校审批;国际教育学院对学校批准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派出。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及2025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9号教学楼607室)。

截至日期:2025年9月26

联系人:樊 鹏(3923988)

电子邮箱:fanpeng@nuc.edu.cn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94

附件:

1.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

2.2025年度中北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联系我们

邮编:03005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电话:0351-3922084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