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高层次国际化水平,推动“双一流”创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具有创新意识的学生,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校外〔2022〕2号)的要求,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制定了2025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一、资助对象
我校中国籍(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各年级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年级硕、博士生须确保完成出国学习交流任务之后能如期回国进行毕业答辩)。
二、资助原则与名额
以学校高层次国际化、创建“双一流”大学为战略目标,以服务学科建设为核心任务,以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为落脚点,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及学科建设对标要求,重点支持一流学科建设及博士一级学科建设,同时兼顾其它特色和优势学科发展,总资助人数100名。
三、资助标准与办法
受资助学生在外交流时长为6-12个月,资助总额为每生6万元,由国际教育学院发放、导师监督落实。学生需根据自己学业、科研、就业及升学规划,妥善安排派出时段,征求导师同意后,确保毕业前能成功派出和返回。
鼓励学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主动联系国(境)外高校,已确定访问院校并取得对方院校邀请函的学生优先纳入受资助名额,优先派出。受资助学生出国(境)访问交流院校QS2025或QS2026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前1000名,或所交流院校(科研院所)相关学科为其优势学科。受资助学生在正式派出前须将交流院校(科研院所)信息报国际教育学院进行报备和审批。
学生在读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选拔办法
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
选拔流程为:学生经导师批准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按照选派条件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国际教育学院汇总、统筹后将复核名单报学校审批;国际教育学院对学校批准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派出。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及《2025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9号教学楼607室)。
截至日期: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樊 鹏(3923988)
电子邮箱:fanpeng@nuc.edu.cn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9月4日
附件:
1.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
2.2025年度中北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