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培养质量,打造具有中北特色的留学生培养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启动全校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价值引领贯穿培养全过程,注重培养留学生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强化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具备国际视野、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
2.质量为先,标准统一:严格遵循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结合我校学科特色和留学生认知特点,构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培养体系,确保留学生培养质量与中国籍研究生同等水平。
3.因材施教,特色鲜明:充分考虑留学生的语言基础、文化背景和学习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考核评价等方面体现针对性和灵活性,突出我校学科特色领域的优势。
4.国际接轨,规范有序:借鉴国际先进研究生培养经验,完善培养环节,规范管理流程,推动留学生培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
二、修订范围
全校所有招收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均需修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本次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适用于2026级及以后入学的来华留学生。
三、修订内容
5.培养目标优化:结合学科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明确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突出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细化毕业要求。
6.课程体系重构:
(1)强化基础课程:优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设置,增设中国历史与当代国情、跨文化实践等特色课程,提升留学生对中国的认知和语言应用能力。
(2)突出专业核心:聚焦学科核心领域,精选专业核心课程,确保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和实用性。
(3)丰富选修课程:拓宽选修课程范围,增加体育艺术实践类、研讨类课程,满足留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4)规范课程语言:鼓励开设全英文专业核心课程。
7.培养环节完善:
(1)强化实践与创新环节:增加实践与创新环节学分占比,结合专业特点设置文化实践、学术讲座、课外竞赛等实践内容,提升留学生的实践能力。
(2)规范科研训练:明确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要求,如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完成科研成果)等。
8.其他内容修订:包括培养流程、导师职责、学位授予标准等内容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四、工作安排
9.启动部署阶段(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31日):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来华留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科带头人、留学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修订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修订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导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修订要求和任务分工。
10.方案起草阶段(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20日):各学院修订工作小组组织导师开展培养方案修订研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留学生培养实际,完成本学院各专业来华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11.学院审核阶段(2026年3月21日—2026年3月31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草案)进行评审,重点审核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培养环节的可行性等。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形成培养方案(送审稿)。
12.学校审定阶段(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1日):国际教育学院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培养方案(送审稿)进行集中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培养方案,予以公布实施;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学院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
13.学校校对阶段(2026年5月1日—2026年6月10日)校院共同完成培养方案的校对、审核、系统录入、排版、印刷工作。
五、工作要求
14.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留学生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修订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15.深入调研,科学修订:各学院要广泛调研国内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留学生培养方案,充分听取导师、留学生及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科学合理地开展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16.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完成修订、审核工作,确保培养方案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17.材料报送:各学院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9号楼60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利利,电子邮箱:20061567@nuc.edu.cn。
附件1《中北大学来华留学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送审稿)》
附件2《中北大学来华留学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送审稿)》
特此通知。
中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