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通字〔2015〕1号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印信管理及严格公文审核流程,在全面执行《中北大学印信使用管理规定》(校办[2011]3号)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规定:
一、严格公文内容审核。拟稿人须根据拟出具的公文内容,向相关学院及管理部门核实并留存凭证;
二、严格内部审核流程。公文拟稿人和审核人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制度,按照流程签字留档;
三、严格印信使用管理。印章存放地点必须安全保险,严禁携带印章离开用印办公地点。使用印章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件内容与落款。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