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推动“双一流”创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具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校外【2022】2号)的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中北大学学生出国交流学习资助计划,请相关学院组织申报。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原则与名额
以创建“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服务学科建设为核心任务,以培养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为落脚点,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及学科建设对标对表要求,重点支持博士一级学科建设,总资助人数50名,其中:
仪器科学与技术15名、化学工程与技术9名、信息与通信工程8名、材料科学与工程5名、机械工程5名、电子科学与技术5名、兵器科学与技术3名。
三、资助标准与方法
资助期限3个月。资助总经费为每生30000元,由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经费、学科建设项目经费、课题组项目经费按照1:1:1的比例一次性提供资助(前两项合计生均20000元经财务部划转由国际交流合作部统一发放,课题组资助经费生均10000元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供配套资助)。学生在读期间,只可享受一次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选拔办法
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
选拔流程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按照选派条件要求和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国际交流合作部汇总;国际交流合作部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国际交流合作部对学校批准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派出。
六、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将《中北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及《2023年度中北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部国际交流办公室(9号教学楼607室)。
截止日期: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樊 鹏(3923988)
电子邮箱:fanpeng@nuc.edu.cn
国际交流合作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