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北 大 学
国际教育学院文件
院学纪〔2015〕 1号
关于给予刘竞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刘竞,学号1414010217;李国栋,学号1417010224,上述两位同学无视学校规章制度,在2015年4月30日无故旷课,在学生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考勤制度》,经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两位同学警告处分。
中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