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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新增来华留学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阅读数:

为加强国际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来华留学教育质量,根据《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外〔2021〕3号),并结合学科建设目标,现开展申请新增来华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2.学校引进的国家和山西省海外人才计划入选者;我校具有相关专业海外博士学位或海外博士后经历者;或我校现任相关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

3.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或业已开设来华留学研究生理论或实验课程。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有足够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学生。

二、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请者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确认表》。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向国际教育学院推荐。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国际教育学院的推荐情况,就申请者是否具有来华留学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做出决议。

4.各专业学院科研科于10月15日18:00前,将《申报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确认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统一整理好交至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科办公室。

联系人:杨利利

电话:3923655

邮箱:gjjxk@nuc.edu.cn 

地址:9号教学楼607办公室

 

附件1:《申报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确认表》

附件2:《申报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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